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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即将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


        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,提升办税体验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》,决定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。近日,记者从四川省税务局官方网站获悉,四川于6月1日起,将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,与此同时,相关税种原有申报表不再使用。

       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具体是指什么呢?通俗讲就是“简并申报表,一表报多税”,纳税人在申报多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时,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,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。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、房产税、车船税、印花税、耕地占用税、资源税、土地增值税、契税、环境保护税、烟叶税等10个税种。

       值得纳税人关注的是,在进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前,需先进行税源信息维护,如数据项没有变化,可确认后直接申报;如数据项有变化,则需更正维护后再进行申报。纳税人申报时还可有多种选择,可以合并申报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,也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。

       据四川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副处长赵珊介绍,本次合并申报将10个税种申报统一到同一个操作入口,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即可简化操作,填报表单数量由35张减少为11张、填报数据项减少204项。同时,操作系统更加智能化,实现表单自动预填、信息自动带出、税额自动计算、数据关联比对、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。对纳税人而言,将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、减轻办税负担、提高办税质效。

       至于合并申报该如何具体操作呢?记者也作了详细了解。自2021年6月1日起,纳税人可通过登录【电子税务局】—【我要办税】—【税费申报及缴纳】—【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】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并完成申报。此外,纳税人也可根据需要到当地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申报。建议纳税人合理安排申报时间,尽量错峰申报,避免漏报、错报。当然,纳税人也可通过各地办税服务厅、“四川税务”微信公众号、四川税务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获取有关信息,了解操作流程。